关于领养灾区孤儿的倡议书
http://www.ahedu.cn 2008-5-19 9:58:02 “5·12地震“牵动着大家的心。电视上温总理慰问灾区孤儿的场景让我深受震动。那个只有12岁的小姑娘在温总理面前一直哭泣着,而温总理在她耳边轻声劝慰,而后又语气肯定的保证国家会照顾他们。
没有什么事情比失去亲人更痛苦啊!他们都还是些孩子,小的只有几个月,大的不过十来岁。在灾难中他们是幸存者,但是在灾难之后呢?他们真的比死去的亲人更幸运吗?如何能让他们真正的走出对于死亡的恐惧和对于已故亲人的悲痛呢?
国家只能给他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,但精神上的创伤只能留给能给予他们爱的人来缝合。昨天晚上我母亲打电话给我说她准备领养一个孩子,我高兴的答应了。今天问我妹妹她那边的地震情况时,她也说她的母亲准备领养一个孩子。但我们毕竟不是大富大贵,不能承担一切灾区儿童的未来。所以我倡议全社会有爱心的人都行动起来,领养那些在灾难中失去亲人的孩子们,给他们一个新的家,给他们一次新的生命!
在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是,当我和一些朋友谈到领养孩子时,他们中很多人都表示自己家里也想领养,但又列出了许多“条件”,比如年龄要小,但又不能太小,摸样不能丑等等。我在这里想说的是,我们要领养的是人啊,是生命啊,而不是商品!我们要付出的是爱啊,而不光光是钱!如果大家都抱着“选商品”的心态来“献爱心”,那么那些没"选中“的孩子怎么办?他们就没有得到爱的权利了吗?
另外,我想请那些准备领养这些孩子的好心人,在领养之前,擦干因感动而流下的泪水,调整因感动而难平的心绪,和家人或朋友认真的讨论和规划--如果真的领养到了孩子,你是否已经为他(她)作好了长期的生活和教育规划?你是否有充足的物质条件保证他(她)能健康的成长?如果这些你都准备好了,那么,请你再用你的手摸着你的胸口问自己,是否已经在内心深处作好了接纳一个陌生孩子的准备,并且能够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他(她)?
最后我想说的事,在和母亲谈到领养孩子的问题时,她也讲到了希望国家政策能给予被领养孩子的保障问题。比如灾区孩子被领养后,他们的户口能否顺利的转出;他们能否顺利的进入到新的学校,而不会有学校方面的阻力等等。我认为国家应该考虑制定一些更多的政策,来保障这些孩子生活和学习,使他们能更好,更健康的生活。
希望所有灾区失去亲人的孤儿们都能有好的未来! (苏法)
附:四川开通收养地震孤儿咨询专线
028-84423064;028-84423065
主要职责:
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
注:由于拨打电话的人数过多,也许会造成电话的长时间占线的情况,大家可以多拨几次。电话号码是没有错的。
我刚刚看到的资料,一般的领养手续的办理程序是:
1、领养申请书;
2、收养人双方户口、身份证、结婚证;
3、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,有无子女,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;4、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(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);5、收养人经常住地,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;
6、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,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;
7、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、儿童报告的证明;
8、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、儿童,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,应公告,查找生身父母,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,弃婴、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,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。
由于此次地震灾害情况特殊,可能领养手续会有些变通,比如有子女的家庭也可以考虑拥有领养权,但现在还不能肯定国家政策将如何制定。
(陈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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